W さんのプロフィール燈火闌珊處ブログリスト ツール ヘルプ

燈火闌珊處

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

Chan W

所在地
2009/10/15

籃球 (二)

在正式開季前,同區內每隊都先有幾場賽事作熱身之用。十一月中旬的德克薩斯州,五點前太陽已下山。我們一行人抱括主副教練、統計員、攝錄員、和一眾球員齊集在學校停車場,整裝待發準備往目的地――空軍軍事基地出發。

第一場熱身賽的對手是羅斯福高中,位於軍事基地內,是為軍人子女設立的中學。到步的時候,天已漆黑,涼意陣陣,不知是真有風吹過,還是心理作崇,下車時各人都把外套拉緊。甫進體育館,剛好是兩隊的Freshman在對壘,時間是第三節末段,我們處於領先位置。美國的高中籃球分FreshmanJunior Varsity (JV),和Varsity三個等級。Freshman只有freshman (第九班,即中三) 可以參與,JV則是第十一班以下,而Varsity就沒有設限。不過一般來說,能夠被選進打Varsity的球員都是十一、二班的學生,只有很少數運動員能夠在第十班就越級挑戰;我們的控球後衞就是那些少數的例外。換言之他的Varsity聯賽經驗已有兩年。

三者中,不用多說,Varsity的水平屬最高級。真正季後賽的時候,來自體育雜誌社、報館的記者、大學籃球隊的教練與及經理人都會到場觀戰並尋找有潛質的新人加盟,有時還會以獎學金作餌,或保證主將位置等等的方法來吸誘目標球員選擇其大學。這是由於大學選秀跟NBA不同。NBA的慣例是上一季排榜尾的幾隊會獲得新一季新人輪選的優先權,而大學聯賽則沒有限制。美國大學一般只得四年光陰,而選手們在四年間個別實力突飛猛進的可能性是很低的,因此能否找到超水準高中球員加盟便間接決定了未來一年甚至四年該大學的戰績。美國大學的主流體育聯賽是一門舉足輕重的生意,不僅電視台設衞星直播,遊戲商也會製作相關遊戲推出市場(想像一下你玩PS3可以控制你的朋友),外圍賭盤涉及金額也是上千萬美金計算的。既然是生意,球員搜獵」便成了大學教練和經理人的職責之一,職業性的自然不同凡響了。

Freshman賽事只剩下不到五分鐘,我們JV的教練便站起來。他正是Varsity隊的副教練,一聲「好了!男孩們,別落後在後輩之後。」便帶領着整隊JV往更衣室走去。Freshman比賽完結,我們學校取得勝利。接着便輪到JV的賽事。對方的球員平均都很高大。我環視觀眾席四周,似乎都不見對方Varsity球員。到底對手的實力如何呢?這是我來美國後觀賞的第一場高中籃球賽,且能於選手席觀戰,多少有點緊張。隊友們有的在聽音樂,有的在睡覺,外表看來都頗輕鬆的樣子。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很快就有答案。

JV第二節中段,大伙兒跟着教練進更衣室。換好球衣後,剛好聽到半場完結的鐘聲,兩隊的Varsity球員開始步進場內熱身。我抬頭一看電子計分屏,雙方分數很接近,這倒讓我有點安心。

可惜最終我們的JV仍然以幾分之差輸了。第一戰,教練並沒有給予太多指示,大概是很清楚隊員們剛剛歸隊在心理上還未準備好的原故。他問15號,我們的隊長,也是他的大兒子:「對方有對後衛組合,你認為如何?」他回答:「我看過錄影帶,他們速度快,默契也好,但欠缺外圍投射能力,防守時只要跟他們保持一定距離,應該不成問題。」教練卻說:「但聽說他們倆在這一年來勤練三分球,以防萬一開始時用23陣式試探一下,如果對方真的以三分球作武器,立即改用131。」在進場前,他補充一句:「此乃熱身賽,就讓自己好好熱身,不要受傷,盡可能重拾球場觸覺,為以後的賽事作準備吧!」

當球員們在場上上籃熱身的時候,我坐在主教練身旁,他手上全是對方球隊去年的資料,還有一塊畫滿箭頭的戰術版。

他問我:「緊張嗎?」

我說有點兒。

「這是我們的第一場比賽,只需好好觀察以作日後參考,不必期許些甚麼。」然後他突然說:「這些孩子大概贏不了今天這一場。」

我們隊很明顯在體型上佔優,而技術方面我很清楚隊中每個人都是精英,為甚麼教練會說出這樣的話?他解釋:「這些孩子幾乎全部都參與着幾項運動,反觀對方球隊在整個夏季都專心練習籃球。他們畢竟是中學生,幾個月的密集訓練可使球技落差變得很大。而且更重要的是心態上的準備。球場觸覺是經驗累積的,經驗需要時間,在這一場熱身賽就可以讓他們看見彼此之間專注與非專注(體育運動)的區別。所以我們需要熱身賽事,這樣就能夠使較逼切的弱點明顯化,從而得知我們需要work on甚麼了。」

一聲長響的鐘聲,電子計分版上的熱身倒數時間歸零。兩隊球員回到各自的休息區,圍着教練,聽從指示。我們伸出手來,大喊:Go Bears!” (我們學校的吉祥物是熊。) 球證拿着game ball走進場中心――比賽要開始了。
2009/09/24

籃球,我 (上)

重拾了籃球這項運動。昨天首戰便遇滑鐵盧。幸好隊中各人球品尚算不錯,雖然還有很多方面需要努力改進,團隊動態良好已值得慶幸。

隊中連我自己在內只有三個人受過正規訓練:一個曾經是高中的MVP,也是這次組織隊伍的發起人兼主將,現在是醫科博士生;另一個是女生(因為是男女混合賽),負責大前鋒的位置,現在唸體育項士課程。前者跟我已合作了一段時間,頗有默契。後者大概因為曾經受訓,又有大賽經驗,初戰配合感覺也不錯。其餘的都是所謂的街場出身,有些甚至是才剛開始接觸籃球。

於是乎我們這隊雜牌軍便在首戰慘敗中成立了。重新再打籃球,勾起了我在中學時期與在美國受訓時的很多回憶。

在美國,一開始的時候教練要我們每天在最烈日當空的時段於田徑場上練習防守步法,最後以跑畢二十圈(十圈往前,十圈往後,全程八公里)完成該天訓練。還記得我第一天練習後跌坐在更衣室地下差點暈倒,呼吸困難,連膽汁都快要吐出來。一個同學扶我到保健室,笑說:Welcome to American basketball.。一個月後,死不去的開始進體育館反覆練習運球技術,即每人手上控着兩個球練習全方位移動及切入,期間另夾雜二人及三人快攻練習;同時繼續那地獄式的步法訓練和二十圈冷身。又過了一個月,重點培訓對象的訓練開始個人化。如中場低位球員會穿上裝有二十磅鉛鐵的特製服練習搶籃板球和禁區得分,而我則除了運球外就是密集式遠距射球,每天在練習後需投進五十球三分球才可以回家(且不能連續投失超過五球,否則重來);另加地獄式……combo。如是者再一個月,還沒死的開始作些簡單的戰術訓練,例如如何做和破全場區域聯防;地獄combo照舊。

兩個星期後,選秀的日子終於來臨—―是的,一直以來這些貌似千錘百鍊的球員都還未算是正規軍中的一員。在選秀前的一天,教練對我說:「明天你早一點來吧,我們希望跟你準備一下評選的事項。我和副教練商量過,決定讓你當球隊的經理人。」我很清楚自己的技術水平,也明白他們的要求,所以縱使有少許失望,也很高興能當上經理人一職。下一天,選秀的內容大概跟平常練習的一樣,但站在場外「冷眼旁觀」的我,看到曾經一起經歷嚴峻訓練的同學們神情都很緊張,磨拳擦掌,不停躍動。最後經過連番測試,主教練、副教練、和我嚴謹的評分及討論後,終於得出選秀的最終結果:兩人合格。其餘有約十個人進了Junior Varsity,剩下的數十人將在餘下的一年專心寄情學業。

這兩個入選的人,一個是後衛,另一個是低位球員,且二人皆為後備。原來隊中原有的五名正選球員以及第六人都同時有參與其它運動,如棒球、美式足球、越野長跑等。籃球運動的比賽一向較其它項目遲開季,所以他們都可以身兼籃球以外的運動。十一月,當其它學界體育項目的賽季相繼結束,高中籃球聯賽正式展開。隨着主力球員歸隊,訓練內容變得實戰化得多,而且還要依據各人的強弱點來有系統地改良、補缺、增強、維持。作為經理人的我,雖然已知無法以球員身分參賽,但也我希望最大化自己在球隊中的貢獻。我嘗試把過去幾年的球隊資料用統計方法分式,再細心觀察每個隊員在不同情況下的打球動作,習慣球路,作戰模式,以至心理狀況,所喜惡的對手類型等等,我都一一記錄在案,再給予教練們和隊友們意見。這樣子漸漸鍛鍊了我對球員行為的觸覺和觀察力。

由於全隊只有八名正式球員,所以我經常要與眾人一同練習。我們隊的隊長兼主將是控球後衛,全隊身高最矮的就是他(他跟我一樣高),但他的技術水平卻明顯超越其他隊友。主要原因我想是他的爸爸正是隊中的主教練,從小就接觸籃球運動,使他對籃球的球感、認識、以及最重要也是最難學的球場觸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court sense,即於球場上在各種常見或突發情形下作出相對且正確的應變能力)都比一般同齡籃球員優秀。副隊長是小前鋒,身高六尺三寸,是全隊唯一的黑人,速度極快,是各方面都很平均的球員。中鋒身高六尺七寸,是個左撇子,屬於柔性類的低位球員,擅長中距離投射。大前鋒身高六尺五寸,他是市內徑類跳高項目紀錄保持者,天生一雙彈弓腿,且中遠距離也能應付;他也是全隊唯一的十一班生(即高二;其餘都是十二班生)。得分後衛身高六尺,除三分球了得外,他也是個防守專家,性格亦平穩沉實。第六人是個後衛兼小前鋒,技術頗全面,頭腦也很好。

球隊八人中除了替補的兩名後衛外全部皆能灌籃,包括那個五尺十寸的隊長。我後來得知原來這個陣容是那學校最近十年的最佳陣容,而我也幸運地成了當中的一員。

就這樣開始了我們多姿多彩的黃金球季。
 
2009/08/27

我們都是英雄:與Philip Zimbardo的接觸

推開Gibson Auditorium的大門,鼎沸熱烘的人聲隨即傳出來。主辦單位本來預計約二百人出席,結果超過此數目好幾倍的觀眾齊集在會堂,豈止座無虛席,整個場館簡直水洩不通,為着親睹Philip Zimbardo演講。

即使不認識Zimbardo,都會聽過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其撰寫的The Lucifer Effect: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及新書The Time Paradox在演講前兩個星期已全面售罄,維多利亞市內所有大小書局的相關存書皆在短期內一掃而空。舉目一覽會場觀眾席,來自不同領域的學者似乎都被Zimbardo的名聲吸引進場。兩個小時的精彩演說如兩分鐘般一閃而逝,絕無悶場。他把要闡述的主題、實驗、未來計劃和對人類的希望簡單清晰地描述,相信所有當天在場的觀眾都有所進益。

他借當年Aru Graib監獄醜聞作例子來揭示心理正常的人也有可能變得殘暴不仁的行為現象――就如其書的副標題:好人何以變得邪惡。雖然早已在TED看過那些觸目驚心的照片,但現場再看震撼力也不減。人類的獰劣行為和道德界限,在歷史見證的背後,能為我們道出甚麼啟示?

從事研究工作的多多少少了解行內政治因素,甚麼研究最hot最能吸引注意。從上世紀末開始,sociocognitive biases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development,以至behavioral economics,全都是近年炙手可熱的研究主題。Social influence也是social psychology多年來重要的議題之一,如何promote pro-social behavior,以及抵制anti-social behavior,社會心理學家一直致力尋求可行方案。在演講最後的部份,Zimbardo介紹一個命名為Hero Project的構思。我也曾在論文上apply這個理念於environmental behavior,先以個人作出發點,然後做成一個良好的social norm。是否真的可行,依我看來,起碼第一步也要在conference中舌戰不少經濟學家呢。

Zimbardo在演講上提到原來他和Stanley Milgram上同一所高中。難怪同樣能想出些變態得經典的實驗,真不知道他們這些人腦子裏裝的是甚麼……

撰於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P.S. 唯一的不滿是這場明星級演講竟然被市內無名小college主辦了,到場的觀眾有一半是我們的人,我們系的行政人員到底在搞甚麼呀?

2009/08/23

行文做人

老驥告訴我他在看京華煙雲。我說以前在書店打工的時候有注意到,是中文譯本,放在書局當眼處。彼時文盲,不認識林語堂。多年後有緣略讀了他的生活的藝術,和他女兒林太乙所著的林語堂傳,眼界始開。尤以書中著名的「行文做人」一段給我最大啟發:

「……我想行字是第一,文字在其次。行如吃飯,文如吃點心,不吃飯是不行的。現代人的毛病是把點心當飯吃,文章非常莊重,而行為卻非常幽默。……我主張應當反過來,做人應該規矩一點,而行文不妨放逸些。……因為文學像點心,不妨精緻一點,技巧一點,做人道理卻應該認清」「袁中郎說得好:『物之傳者必以質,文之不傳,非不工也。樹之不實,非無花葉也。人之不澤,非無膚髮也。文章亦爾。』」

天生好美、科學求真、做人從善,是我對明天的我的描述。而我似乎一直只知對美學的追求,在文字上下功夫,卻未能行字。所謂的文如其人,其實是先以人為本,文隨其後。我竟一直本末倒置了。十多年來撰稿文章空洞乏力,今天方明原故。當初還以老鴇自憐,文人文妓,不打自招。

我常對吾友小鄺說,這年頭,有才的人太多,有情的人亦多,但有才情之人?踏破鐵鞋。他曾嘲說我是個完美主義者,這種玩笑使我冷汗直冒了好一會,啼笑皆非。我所追求的老驥那種處世做人的智慧,讀了林語堂即有所頓悟。凡事應先從人作根本,與其依靠文以律己,不如先謹慎律己,行文且放逸點、閒緻點。

2009/06/13

勇於認錯 ,錯不在我

在看Mistakes Were Made (But Not By Me)的日子裏,那種內心的充實滿足是難以言喻的。說「看」亦不為過,實非一般閱讀,幾近觀賞,兩位作者Carol TavrisElliot Aronson的文字傳意功夫非同小可。儘管一直自詡算得上半個skeptic,書中某些例子仍使我對自己的觀察力有感汗顏自愧。凡有志撰寫科學專欄之士,都應該看它一兩章。全書滲透一種談笑自若、帶anti-jargonism的瀟灑,卻彌漫着讓讀者深覺該正視問題的嚴肅,難怪連哈佛心理學教授Dan Gilbert也力薦此書。

身為Leon Festinger弟子,Aronsondissonance theory的可能詮釋程度最大化之餘,也為此理論定下了更廣泛良好的應用基礎。第一次接觸他的名字是在六年前,透過其經典作品The Social Animal,從此把我牽進社會心理學的國度裏。彷如墮進紅塵,萬劫不復,是那種讀後會得馬上高呼:「對!就是它了!」的一見鍾情。

書中有不少篇幅是關於政治、戰爭及國與國之間的衝突矛盾,這是心理學流行書藉較為罕見的(政治心理學除外)。作者對self-justification對人類認知判斷及決策行為的深遠影響描述得細膩精闢。從臨床心理學家對委託人變本加厲的誤診個案,到兩性相處因小事爭執而引發的齟齬甚至離異;占卜師、教徒、偽科學擁護者冥頑不靈的愚忠,到政客以至國家元首損民不利己、匪夷所思的言行提倡,此書都一一透過科學實驗及數據解釋箇中因由,與及自我辯護在日常生活中實際所造成的毒害。

人類作為靈長目中大腦發育極度發達的生物,我們懂得去審視自己,故此有了「自尊」。因為自尊的神聖而不可侵犯(換句話說,即脆弱),我們天生就培養出一種對自責的免疫機制,以便理性化事物,保護自尊。諷刺的是,self-perception所帶來的metacognition正是人類進步之源――introspection的基礎。那麼兩者在人類內心所佔的比重如何?Dissonance theory告訴我們一個尷尬得殘酷的事實:在大多數時候,自尊於我們遠比反省改過重要。

雖然亞里士多德和瑞士哲學家盧梭都分別主張「人類是理智的動物」一說,但生於現代科學主宰年代的我們皆知,人類的理智在於把非理智理性化。而世上最不合理的事情,大概莫過於「我錯了」。當我們的行為決定與所持心態不相乎,而所作之行為又無法改變時,內心就出現所謂的認知不協調現象。為了減低此不協調感,我們順理成章地改變心態去迎合,為自己的言行找藉口――無論與客觀現實的距離有多迥隔霄壤。

我們這逃避自責的認知機制影響我們對外界事物的觀點,繼而影響判斷、行為,為保自尊,無視現實。在「勇於認錯,錯不在我」的自辯過程中,因態度改變而導致作出更極端的行為簡直常見得使你無法不慚愧。當你發現書中陳述的案例似曾相識時,正是你內心掙扎到底應否繼續讀下去、進一步揭開自己愚昧無能一面的時候。作者在最後總結時道出了全書的重點:只有坦承自己的無知,才是真正讓智慧成長的起點。

誰說不是?

撰寫此類科學流行讀物最具挑戰性之處在於嚴謹與娛樂並重,兩位作者把rigorousnessvigorousness平衡得恰到好處,雖不及Stumbling on Happiness般調皮,卻能夠使讀者產生極大共鳴,堪稱感染力說服力俱備。以致Dan Gilbert於推薦語中亦打趣地說:「的確有錯,但此書無過!」